
闻岁岁与慕景驰相恋五年,都要结婚了,才发现自己只是个备胎。闻岁岁会挽留,但绝不纠缠。分手时她说:“祝我前程似锦,祝你孤独终老。”哪怕是蚍蜉撼树,她也毫不气馁,如《荀子·劝学》所言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她收拾好心情,与自己的竹马联手,誓要打败邱氏一手缔造的商业帝国。听说她的竹马也是个痴情种,脖子里挂着的一个竹葫芦他视若珍宝,从不离身。慕景驰其实是有苦衷的。他爱的人,一直都是闻岁岁。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他不得不将真心藏进冰层之下,任其结霜、凝固,直至连自己都几乎遗忘温度。可每当闻岁岁转身离去的背影映入眼帘,那冰层便无声龟裂原来最深的谋略,从来抵不过一次心跳的背叛。当心愿达成,慕景驰去找闻岁岁复合,却被身材高大的男人挡住了去路:“慕景驰,你要点脸。你有自己的白月光,我也有。这竹葫芦,是闻岁岁送我的..........”
那块表想要给自己下套。但估计她没来得及将手表塞进她的包里,张太太就发现手表不见了。邱洛恩,就是见不得自己好。所以,都滚蛋吧。她都懒得再去应付他们了。不如,就成全自己一次。她抬眸。灯光温柔地洒在亓则修微扬的眉梢,映得那双深眸愈发幽邃。她仔细打量着亓则修。很不错。这小子真的是出落得愈发挺拔俊朗,眉骨锋利,下颌线清晰如刀削,鼻梁高挺,薄唇微抿时透着恰到好处的克制与温柔,连喉结都性感地不行。短短几年,他就通过雷霆手段掌握了大半个b城的经济命脉。只安静坐在那里,矜贵带有压迫感的气势就油然而生。别人对他是带着敬畏,而她却能随意揪他领带、捏他脸颊、甚至在他唇上留下牙印——这份独属她的放肆,是旁人永远无法企及的特权。她忽然就笑了。原来,这个男人早已是她生命里最妥帖的归处,如《诗经》所言: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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